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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学院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第二次)的通知

发布者:崔艺蓝 [发表时间]:2026-10-1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2号)》,现启动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6年度第二次结题验收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结题验收为线上验收形式,各项目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上申请验收,在管理系统上提交结题验收申请,在结题“成果管理”提交《成果一览表》、研究成果及支撑材料等扫描件,同时提交结题验收书(电子档)。

请于10月30日前,登录大创系统上传相关结题材料。

结题系统中需准备以下结题验收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

6. 项目总结报告:字数5000字左右,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项目创新点和社会影响;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研究和实践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等;

7. 项目研究成果证明,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设计、专利、实物照片、参加国际创新大赛等比赛的获奖证明以及其他支撑材料。

注意事项:

1. 从项目立项时间起3年之内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将自动终止,未通过结题的项目指导老师将没有工作量的认定。

2. 不能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到期项目须在系统进行延期结题申请,经指导老师、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同意可延期结题。

3. 结题全套材料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延期结题申请》(延期项目提供)、项目总结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或实物照片。


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