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2号)相关规定,决定对2023-2026年期间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立项但未开展中期检查的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3-2026年期间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立项并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果,且未完成中期检查的大创项目。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在10月8日前,需进行中期检查的大创项目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申请进行中期检查,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附件2)。
同时,各项目指导老师请于10月9日前,对所指导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并推荐。
如有论文发表或实体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研究工作原始记录、研制的实物、已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获奖证书等)。10月12日前请将论文发表收录文件纸质版或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交至明理楼C栋(603A 党政办公室 崔老师处)
三、特别说明
本次检查,2023年(含)以前的项目若未结题,将自动终止,请按期完成结题。未通过结题的项目指导老师将没有工作量的认定。
未按时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将影响指导老师考核结果。项目原则上不得终止,确需终止的须提交正式书面说明;若项目已使用专项资金,学校将全额追回已拨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