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课堂纪律,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素拓操行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对以下同学的违纪行为给予学院通报批评,并在综合测评中给予相应德育扣分。希望这部分同学认真汲取教训,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课堂纪律管理规定,维护课堂秩序,端正学风。 公示期:2026年4月24日-4月28日 反馈电话:0833-2272689 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