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教师招聘]成都市锦江区综合高级中学2026年补充招聘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6-08 [来源]: [浏览次数]:

成都市锦江区综合高级中学是一所由成都市田家炳中学领办直属于区教育局的全日制公办综合高中。学校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于2025年正式更名升级,开启普职融通育人新篇章。

学校拥有环境优雅、设施完善的成龙校区(枫树街899号)与双桂校区(双桂路21号),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学习与成长空间。秉承 “适性扬才・潜力未来” 的办学理念,学校同步开设普通高中部与职业高中部。普高部致力于学术素养与综合能力培养,为学生奠定坚实升学基础;同时,学校充分发挥综合高中优势,打通普职课程壁垒,提供丰富的选修课程与实践平台,支持每位学生探索兴趣、发展特长,实现多元成长。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补充招聘2026年普通高中员额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

(二)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 业务条件

(1)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要求二乙及以上。

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3. 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4.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 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

本次补充招聘员额教师共计2名。(招聘岗位详见《成都市锦江区综合高级中学2026年普通高中员额教师招聘补招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9日17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cdsxdzyjsxx@163.com。

3.报名资料

(1)《成都市锦江区综合高级中学2026年招聘普通高中员额教师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4)普通话证书扫描件;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6)个人简历及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报考证明或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驻外使馆或第三方专业翻译机构翻译的入学通知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资料命名要求

(1)报名资料以PDF格式,采用附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2)邮件主题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年份)-毕业学校-应聘岗位”(例如:张三-硕士研究生(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高中数学教师)。

5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核对。如因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资料情况综合确定进入复审人选。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三)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中任一环节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电话或邮件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应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锦江区综合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84444897

监督电话:028-85599609